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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精選6篇)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名稱: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xxx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 版面有限,此處隱藏(17088)字文本,完整閱讀請下載word文檔! ……
十二、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
??企業類型:外商獨資
??乙方:職工姓名
??工號:
??本合同系根據《xxx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雇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 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 。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后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范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并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于原標準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天)。試用期 元/月。試用期滿后(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 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 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xxx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并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又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本合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不得少于1年;如乙方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計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事實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均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達不愿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即視為甲乙雙方同意續訂本合同。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完成續簽手續。屆時,任何一方不愿辦理續簽手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應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終止本合前乙方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在續訂本合同時,如乙方已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并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而本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7天內辦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 依法應當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義務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時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可用向對方支付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做法來折抵應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辭職和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被甲方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
??(三) 乙方由于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資培訓過各種技術或業務,則乙方應依法和依照約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或業務培訓費(按貨幣支付憑證)。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資 %,共 元,以交足 元時為止,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儲備(每月交存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
%)。甲方將該儲備專戶存入銀行不得挪用。如乙方無出現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情況,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將該累存的違約金儲備及銀行利息全額歸還乙方。
??第十條、利益沖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業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僅為甲方的業務和利益而勤奮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從事獲取其他利益的活動,乙方為從任何其他來源取得報酬而工作,或從任何其他來源收取其他報酬的,均系違反本合同。對某一活動的批準不得視為對任何其他活動的批準。在任何時候甲方認為乙方的上述活動對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對任何活動的批準。
??第十一條、其他
??(一) 乙方已認真學習或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清楚這些制度的內容及具體規定,承諾自覺遵守和執行。
??(二)、本合同確定雙方的雇傭關系。詳細的人員使用與計劃,請參閱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會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本合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已經發布并公開得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減去調解的時效中止時間)向惠州市惠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若爭議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辭退乙方有關,除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見,否則上述中止或辭退被視為有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報惠州市惠城區勞動合同鑒證機關鑒證。擅自涂改或冒簽的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 :xxxxx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法人代表:xxxx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根據《xxx勞動法》、《xxx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斗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
??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后,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部門人事變動、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八、勞動紀律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于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四篇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關于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簽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對方的基本信息很重要。
??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將來產生糾紛有依據可遵守,或者協商或者訴訟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說話。如果起訴或仲裁的話,被告或者被訴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假如,對方是個人,而合同上只有對方名字和電話,沒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無從查詢,那么你的訴狀或者仲裁申請書就沒法寫,你就會面臨起訴屋門或者被駁回的尷尬局面,你的權利當然就不會被得到保護。建議:把自然人的身份證件作為合同的附件,注明對方的住址和通訊方式。如果對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經常營業地注明,公司的通訊電話注明。
??第二,為使你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證。
??對于那些信譽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沒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為約束他認真履行合同,最好讓他提供擔保,這樣,即使他無能力償還或者賠償你的損失,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承擔責任或者以擔保的財產抵償。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五篇
??編號:
??因
??根據《xxx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終止)。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 月發給,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蓋 章 簽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金融行業勞動合同范本 第六篇
??內容摘要:勞動關系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正因為如此,我國非常注重有關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的制定。繼《勞動法》制定和實施之后,我國又適時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專門調整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法》的內容體系比較完整,符合我國現階段勞動關系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的需要。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系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與完善。作為選題,對《勞動合同法》的立法與實踐之缺陷剖析,并嘗試就如何完善《勞動合同法》提出一些有益的見解。
??關鍵字:勞動合同法;缺陷;完善
??一、引言
??(一)選題背景與意義
??勞動關系是社會基本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維護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前提。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勞動關系的主體發生了改變,計劃經濟時期國家主導型的勞動關系已經不再適應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隨著《勞動法》的實施而建立,但迄今為止還相當不完善。為了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勞動合同不僅僅是一張單純的勞動關系協議,它也涉及到了勞資雙方的博弈和國民財富的分配。可以說,《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一方面是為了。廢舊。,即廢除之前勞動力市場中的不正當行為和勞動合同制度的不合理之處;另一方面是為了。立新。,即重建勞資雙方博弈的新秩序。
??從總體上看,《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既順應了勞動力市場形勢的變化,也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勞動合同法》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發育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標志著中國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勞動力資源的同時,開始注
??重對勞動力市場進行法律規制。
??然而,由于《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時間不長,盡管學界對《勞動合同法》的研討充滿了熱情,但迄今為止,專門研究《勞動合同法》的論著并不多見。因此本文以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為切入點,分析我國現有《勞動合同法》的部分不足之處,并試圖提出改進建議。從而,提高我國對勞動關系的法律保障,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提高勞動效率,提高企業的收益,提高勞動者的收益,促進國內消費水平的提高,帶動企業的長遠發展,達到勞動者與企業雙臝的目的。
??(二)內容安排
??本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闡釋《勞動合同法》的基本理論。首先論述了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其次,闡釋了《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最后,闡述了《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第二部分,主要剖析了《勞動合同法》所存在的缺陷,客觀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履行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著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解除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均存在缺陷;《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也存在著問題;《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務派遣之立法規定和具體實施同樣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而存在諸多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者本身的原因,也有勞動關系本身的復雜多變方面的原因。
??第三部分,主要針對第二部分所列缺陷,就如何完善我國《勞動合同法》提出自己的見解。具體地講,我國《勞動合同法》應當適應不斷發展和變化的勞動關系的需要,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勞動者集體談判權、勞務派遣等方面逐一進行完善。
??二、《勞動合同法》基本理論
??(一)《勞動合同法》的產生背景
??任何法律的出臺,都是為了適應一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調整某種特定的社會關系而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就是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中國國內的經濟體制改革這一特定的歷史時期的需要而制定實施的。
??經濟全球化無疑推動了全球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也無疑將資本主義中的資本和勞動的矛盾推向了全世界。資本和勞動的矛盾具體來說就是,生產資料被私人占有,即社會大部分的財富掌握在少數人手里,他們通過各種方式榨取勞動者的剩余價值。因此導致了社會的兩級分化和勞資沖突。而經濟全球化,則將這種沖突推向了全球,導致世界范圍內的兩級分化、強資本弱勞工的格局日趨明顯,勞資沖突等社會矛盾不斷加劇。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矛盾和沖突,我國才適時出臺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關系作為國內經濟體制的一部分,隨著國內經濟體制的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其本身也發生了諸多變化。而國內經濟體制改革中的所有制改革和工資分配制的改革,直接影響和決定了原有的勞動關系正不斷地向市場化的勞動關系轉型,且呈現出不斷發展和變化的趨勢。
??(二)《勞動合同法》的宗旨
??在《勞動合同法》起草過程中,其立法宗旨是只保護勞動者又稱。單保護。,還是保護雙方當事人又稱。雙保護。,一直是一個爭論的問題。筆者認為此爭論是沒有必要的。筆者認為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維護正義。正義是法律的一項很重要的價值。
??目前中國的勞動者處于-種非常弱勢的地位,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信息的不對等,勞動力市場的供大于求,勞動關系的隸屬性等原因,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除等各個環節上都處于弱勢的地位,那么在分配中就應當傾向于保護他們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夠達到實體的正義。
??(三)《勞動合同法》的意義
??1、有利于確認和維護正常的勞資關系
??勞資關系指的是,資方與勞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正常的勞資關系應當是勞方與資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達到平等,不僅要形式上平等,也要實質上平等。《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就有利于確認和維護這種正常的勞資關系。
??2、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內部制定完善的勞動規章制度,并且在一些關系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及實施過程中貫徹民主協商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議原則。這就體現了《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集體
??談判權的確認和維護。《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工資報酬的最低保護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權益進行了保護。
??3、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這是因為其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勞動者自身素質的發展,而勞動者自身素質的提高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樣是有利的。同時,其也平衡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減少了勞動糾紛的產生,規范了勞動力市場,改善了投資環境,這也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三、《勞動合同法》的缺陷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一下幾方面:
??1、關于合同訂立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12條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分別是: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具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此條法律的缺陷在于,其并沒有對沒有約定勞動期限的合同作出規定。若訂立的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這種合同很明顯不屬于三種合同中的一種。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xx年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項規定的缺陷在于當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xx年中的xx年橫跨《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日期,連續工作xx年中xx年的起點存在著爭議。第一,此類合同是否能適用此條規定。第二,若能適用,十年的起算點是首次勞動合同的訂立之日,還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之日。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第3項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味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兩次1年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而依照14條第2款第1項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了 1次合同期限為9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其卻不享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權利。兩者相比明顯對第二種情況中的勞動者不公平。
??2、關于合同履行的缺陷
??為了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問題,《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了以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支付令制度由來已久,并不是《勞動合同法》首創,早在《民事訴訟法》中就對支付令進行了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0條作出此規定,只是將支付令制度應用到用人單位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勞動報酬上。可以這么說欠薪支付令是支付令的一種。除了受《勞動合同法》第30條的約束,還受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約束。有關支付令制度的法律有《民事訴訟法》,還有《關于適用(xxx民事糾紛)若干問題的意見》。而正是這一原因,使得在有關欠薪支付令申請條件上的規定存在著缺陷。
??3、關于合同解除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6項規定了,勞動者被依法追宄刑事責任的這種情況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一。筆者認為這一項規定存在缺陷。按照《xxx刑法》的規定,刑事責任分為附加刑和主刑。其中附加刑被分為3個種類,分別是罰金、剝脫正是角力和沒收財產。主刑又被分為5個種類,分別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若按照39條的規定,則意味著被單處以主刑或者即處以主刑又處以附加刑或者單處以附加刑的勞動者,都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這存在不妥。筆者認為這樣規定,首先剝奪了承擔刑事責任勞動者的勞動權利。勞動權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勞動者的權利,只要是有勞動能力的人都享有勞動權。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立法主旨就是傾斜的保護勞動者,而39條的這一規定與這個立法主旨不符。
??(二)《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的缺陷
??《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者集體談判權之規定的缺陷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之規定方面。
??《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2款、第3款賦予了職工或者工會與用人單位就相關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的談判權。但是雖然賦予了集體談判權,并沒有規定若此項權利沒有得到實現,用人單位將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和工會的談判權很難得到實現。法律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法是由國家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法所具有的國家強制性,既體現在違法行為被國家否定并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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