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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建合同范本(精選6篇)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建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xxx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工程代建服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6.代建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為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二條 代建模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作為________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服務方,代理甲方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招標確定的建筑設計方案和政府批準的初步設計建設規模、標準、投資組織設計以及經委托方批準的施工圖紙,嚴格控制項目概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強施工的組織和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招標投標法和____省有關招投標的規定,負責組織勘察、監理、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單位等各項招投標工作。
3.乙方應按《合同法》規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權利義務,負責工程建設的各項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嚴格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項目如期開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滿足建設單位的建設要求。
4.乙方應按照中國現行建筑管理條例和施工規范對本工程項目實施施工管理,并接受____市xxx門、甲方及其他政府有權限部門的監督。
5.乙方在滿足設計要求和使用功能及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總投資如有節余,經批準甲方可從節省的資金中提取適當的獎勵費獎勵給乙方。
第三條 代建范圍及期限
1.代建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項目的代建期限從代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通過工程綜合(含審計和財務)竣工驗收合格,且缺陷責任期滿之日止。
3.本項目缺陷責任期為____年。
第四條 代建服務費
本工程代建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
上述費用己包括乙方執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全部項目代建工作的報酬,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合理費用,不再因投資調整和人工、物價等因素的變動而有所調整。
第五條 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2.建筑萬案通過論證審查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3.施工圖審查通過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4.工程主體結構完成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5.工程進度完成____%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6.工程在目標完工日前完工并通過工程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個工作日內,撥付代建服務費的____%。
7.項目代建服務費最后的____%為質保金,在工程結算控制在審定的總投資概算以內,到缺陷責任期滿后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撥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L、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服務費。
2.甲方應當為乙方協調工程建設的相關外部關系,為代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甲方應當授權一名負責人與乙方保持聯系。
4.甲方應當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在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開展對項目建設和管理過程的稽查和監督。
5.甲方應當會同乙方確定各項功能需求和相關的建設標準。
6.甲方應當參與各項技術、設計和建設方案的審核。
7.甲方應當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各種相關的手續。
8.甲方應當對工程施工圖設計方案和預算進行審核確認。
9.甲方對于乙方在代建期間提出的書面意見,甲方應當在收到書面意見后的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否則視同認可。
10.甲方提出的變更,應當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變更文件應清楚列明變更的項目、部位、材料、設備等內容。
11.甲方應當在代建合同簽定后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工作的所有資料。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對甲方提供各項功能需求和相關的建設標準的必須完全接受。
2.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圍內,根據甲方授權,必須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建設期項目業主的義務。
3.乙方在簽定代建合同后____日內,按合同約定組建項目代建工作的項目經理部及人員,向甲方報送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成員名單、項目代建方案,同時確保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項目部人員的穩定,并必須每月向甲方報告代建進展工作。
4.按照審定的工程建設概算費用,按工程建設進度編制資金使用、進度等各項計劃,并向甲方申報。
5.乙方必須按照政府批準的建設方案、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和項目總投資等,進行建設組織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建設程序進行項目的代建,嚴格控制項目概算和預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____市的建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設立項目財務部門,建立健全內部財會制度,負責設立本項目基建專戶;專款專用,嚴格資金管理,對本項目建設的財務活動實施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每月向甲方報送“建設項目資金撥付計劃”和“資金使用情況表”以及基建會計報表。
7.乙方必須嚴格按政府批準的招標方式組織招標。乙方與中標人簽訂各項合同,同時報甲方確認和備案。
8.乙方必須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
9.乙方必須自項目綜合驗收合格之日起,應在____個月內把產權移交給甲方,并負責辦理檔案資料移交手續。
10.乙方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11.乙方必須積極的配合和支持甲方對工程建設和管理過程的各個階段的稽查和監督,乙方不得以甲方直接干預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為理由阻撓和拒絕。
l2.乙方對于甲方在代建期間提出的書面意見和建議,乙方必須在收到書面意見和建議后的_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給予答復,否則視同認可。
第八條 項目資金的撥付與使用
L、項目資金的撥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項目資金的使用范圍: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付代建報酬,自規定之日起,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拖欠款的____%計算。
2.因乙方管理不當致使項目工程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期按質交付,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整改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和解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二篇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委托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xxx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準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歷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三篇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二Ο年 月 日
委托代建合同書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據《xxx合同法》、《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7號),為保證市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嚴格控制投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立項批復:
4、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會同使用人,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組織工程勘察、設計等招標活動,將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市招標管理部門和委托人備案;
3、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4、會同使用人,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規劃土地、房屋拆遷、環保、水務、消防、綠化等有關報批手續。
(二)建設實施代建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組織施工圖設計;
2、組織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標活動,將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市招標管理部門、項目審批部門和委托人備案,并負責工程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會同使用人負責申報辦理計劃、規劃、土地、拆遷、施工、環保、消防、
供電、綠化、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4、向委托人提出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并按月報送工程進度和資余使用情況報表;向負責資金撥付的部門報送項目進度用款報告;按月向統計部門報送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
5、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使用人和相關檔案部門。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萬元)(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設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質量保修期:按xxx《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10、本合同擔保文件及有關資料
非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單位的,合伺組件不包括第5、6、7項。構成本
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子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執兩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書表人:(蓋章)
本合同簽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建管理費按第種方法計算:
1、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以招投標文件確定的數額或費率為準;
2、非通過招標方式選擇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按現行政策文件規定計算。
第二條委托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
節約資金獎勵包括政府投資節約該:
1、政府投資節約資金獎勵=政府拐資資金節省額*獎勵比率( %)
2、自籌資金節約獎勵=自籌資金節省額*獎勵比率( %)
注:“政府投資資金節省額”: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財務決算審核批準后,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項目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自籌資金節省額”同理。
第三條代建人以如下方式提供擔保:
1、代建人應按項目投資總額的%向委托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2、其他方式:
第四條代建人的項目經理: 電話:
項目經理原則上不得變更,因特殊原因確需更換項目經理的,需經委托人、使用人同意。
代建人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
第五條 代建項目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四篇
項目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項目代建人:(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使用人:
根據《xxx合同法》、《XXXX規定》、《XXXX管理辦法》,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批文:
項目總投資: (萬元人民幣)(以批準的投資概算或經批準的調整投資額為準,含上地、建安工程費用及相關規費等)。
建設地點: 。
建設規模: 。
建設內容: 。
建設工期: 。
二、代建方式和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
1、代建方式 。
(①前期工作代理,②建設實施代建,③全過程代建)
2、代建工作范圍與內容 。
(①前期工作代理范圍與內容:組織項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設計編制;辦理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土地征用、拆遷、環保、消防等手續。②建設實施代建范圍與內容:組織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選購等;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消防、園林綠化、市政等手續;工程合同的洽談簽訂與履約的監督管理;編制年度計劃,投資計劃、用款計劃申請;工程中間驗收、編制工程決算報告、竣工驗收、基建建帳、資產和建設檔案移交、工程保修等。⑧全過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兩方面的范圍與內容。)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 (萬元人民幣)(以批準的初步設計投資概算或代建單位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 。
建設工期要求(自正式開工之日起計): 。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簽約后) (① 個日歷天②至本項目前期工作結束③至本項目保修期結束)。
四、代建管理費
費率: %(①按項目投資額②按實際中標價)。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合同條款
4、附加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文件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詢標紀要)等
8、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文件
9、國家建設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三方可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委托方、使用方和代建方三方共同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也將視為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代建人和使用人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五篇
第一部分建設項目
委托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并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項目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組織。
(5)“項目經理”是指經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項目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項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7)“工程項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項目管理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項目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托人權利
第四條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托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設備采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代建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托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托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項目經理需經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托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監督委托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托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托人事先批準。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托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系的協調,為項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托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系,協調關系,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項目資金專戶。若因委托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二十一條,委托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托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后,由委托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項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托人應在項目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項目管理依據
1、《xxx合同法》、《xxx建筑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范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范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征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設備材料采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筑材料、設備、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并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于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托人批準;負責建立項目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并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托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托人審批執行。
7、項目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托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項目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筑規劃報批情況
4、項目建筑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托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五條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序:
1、代建人根據代建項目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項目建設計劃,編制項目資金計劃報委托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項目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并支付工程項目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后一周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后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托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范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征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委托代建合同范本 第六篇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授托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荷諧花園工程建設管理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況
二、委托代建內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按施工圖紙設計的全部工程內容進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資料的移交和竣工審計結算的辦理。授托人不得將委托人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額:暫定(大寫)伍佰柒拾萬元整。待竣工審計結算后,根據本合同條款結算實際代建費用。
五、委托代建費的計算標準,支付時間及方式
建合同簽訂后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150萬元;當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時,甲方向乙方支付200萬元,其余代建費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務后3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匯票方式支付。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背了上述條款,將按合同代建費用總額的10%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合同。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委托單位(蓋章): 授托單位(蓋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訂立合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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