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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精選5篇)
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 第一篇
1、門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首診醫生對我院沒有條件救治的病人應該及時進行轉診,不得延誤病情。
2、如需要轉科檢查,可在門診病歷上注以“請xx科會診”字樣,接受會診科室不得推諉,應優先就診,認真做好問診、檢查及處理工作,并詳細記錄。
3、門診留觀病人院內科間會診,需填寫會診單,并經主治醫師簽字后再送往應邀科室(值班時不受此限),除專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專人。各臨床科室應安排會診責任醫師,急診應隨邀隨到。一般病人不超過24小時。
4、會診時,經管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并陪同檢查,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遇疑難、危重或處理有困難者,及時請本科上級醫師會診。
5、會診后若需轉科治療,經管醫師應開出轉科醫囑,寫好轉科記錄,連同病人所有臨床資料同時轉出,派人護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納科室應優先照顧,不得推諉,及時書寫接科錄及開出醫囑。
6、院內集體會診:因病情需要多科集體會診,由需會診科主任或負責人向醫務科匯報,醫務科同意后,確定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醫務科派人參加,并做好登記和記錄。
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 第二篇
1、凡遇到疑難或涉及其它專業本科室診治有困難的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內會診:疑難病例由經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并將會診意見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3、科室間會診:
(1)會診醫師資格:正班時間:會診醫師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副班時間:當班醫生即可。
(2)會診程序及時間:
正班時間:由經治醫師提出,本科主任批準同意,并開醫囑,填寫會診申請單,邀請會診科室。普通會診應邀醫師一般在24小時內完成,急會診應在10分鐘內到達。會診后填寫會診記錄。
副班時間:由值班醫師提出,經本科主任批準同意,會診程序及時間同正班急會診。會診醫師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通知本科中級以上職稱醫師(即該醫師的上級醫師)來參加會診,以確保病人安全。需搶救的病人,應邀醫師應首先到場協助搶救,直至其上級醫師到場后方可離開。必要時由總值班協調。
4、院內集體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申請,正班時間由醫務處召集;副班時間由總值班召集,召集人員填寫《總值班記錄》,由醫務處統計備案。科內做好會診記錄并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5、院外會診:先填寫《冀州市醫院院外會診申請單》(包括外請專家做手術,與我院有長期協作關系者除外),院長或主管院長批準簽字后,交醫務處保存。由科室聯系專家,科內做好會診記錄并按疑難病例討論格式記在病程記錄紙上。
6、院內、院外等集體會診,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7、醫師外出會診按xxx《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 第三篇
1、會診對象
A、本院不能解決的疑難病例。
B、患方要求,主管醫師、科主任同意。
2、會診程序
A、主管醫師填寫《xx市人民醫院邀請院外專家會診申請單》,并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會診相關事宜。
B、科主任簽字后向醫務科遞交《申請單》。
C、經醫務科與有關醫院聯系,確定會診時間。
D、會診由科主任、醫務科科長或業務副院長主持。
E、會診完畢后,請院外專家填寫《樂清市人民醫院院外專家會診記錄單》,一式兩份(可復印),原件夾入病歷中、復印件醫務科歸檔備案。
3、需轉外院會診者,經本科室主任審簽,醫務科批準,主管醫師持《申請單》(加蓋醫務科公章后)和《記錄單》陪同前往會診。
4、會診相關問題
A、費用:如為醫院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差旅費、會診費等相關費用醫患雙方協商解決;屬患者主動要求邀請的,差旅費、會診費等相關費用由患方承擔。
B、車輛:邀請院外專家會診原則上我院不公派車輛。如遇特殊情況,需向醫務科申請。
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 第四篇
1、外出會診醫師資質:我院注冊執業醫師同時具有副主任及以上職稱者、經醫院醫務科批準登記后(非行政時間由醫院總值班批準),方具有外出會診的資格。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外出會診。
2、審批程序:會診邀請機構應向我院醫務科發出書面會診函(信件或傳真)。內容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醫師、會診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并加蓋邀請醫療機構公章。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提出會診要求,但應及時補辦書面手續。批準外出會診后,及時通知科室負責人安排會診人員。個人收到會診邀請函時應及時報科主任及醫務科審批,經審批同意、登記后方可外出會診。非行政時間可報告總值班。
3、會診費用:與邀請方商議決定。
4、會診匯報:會診結束后填寫《醫師外出會診記錄》,并在2個工作日內將會診邀請單、會診記錄和會診交費發票交醫務科留存、備案。
5、醫師在會診過程中發現難以勝任會診工作時,應當及時、如實告知邀請醫療機構,并終止會診;發現邀請醫療機構的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條件不適宜收治該患者,或者難以保障會診質量和安全時,應當建議將該患者轉往具備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診治。
6、處罰:凡未經醫院獲準或不具備會診資質的人員外出會診,或在會診過程中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而導致的各種后果由個人自負。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將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7、外出會診醫師不允許攜帶本院器械及藥物,我院不公派車輛。特殊情況,需向主管院長申請。
8、醫師受衛生行政部門調遣到其它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的不適用本規定。
9、會診補助:醫院給予會診醫師100元/次補助。
10、未盡事宜參考xxx《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會診理由及會診目的范文 第五篇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一般在兩天內完成,并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專科檢查。
3、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教科同意,并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室主任主持,醫教科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寫申請單,經醫教產同意,并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指派人員前往會診。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以將病歷資料,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準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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