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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精選10篇)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一篇
各安保人員:
四、對保安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隱患報告應及時上報,由安保部答復和改進。應嚴格執行內部安全防范規章制度,教育員工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五、工作人員應尊重保安人員的工作,不得安排保安職責以外的工作,否則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支行承擔。
六、負責協調解決保安人員在執勤中與人員及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七、有權對保安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如發現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表現不好經教育不改的,向安保部提出申請,由安保部要求保安公司及時教育或調換不適合的保安人員。
八、保安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要求,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九、發生在執勤區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保安人員應及時處理,并報告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范圍內的其它突發事件。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二篇
一、調查目的
當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風險源不斷增加,人們對食品不安全風險的認識逐步提高。尤其是現代農業生產對化學投入物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極端氣候頻繁出現,污染物不斷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風險上升。我國食品加工業和餐飲業多數為小作坊、小企業。他們對食品衛生安全比較漠視,往往又在政府監管之外。因此,關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責。通過對食品安全的調查,關注食品安全,開展食品安全的知識宣傳,加強人們對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健全食品質量監督體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嚴峻的現狀。
二、調查方法、時間、對象
調查方法:通過對內鄉縣下各鄉鎮的的農貿市場的實地考察,食品加工企業生產環節的參觀調查,發出問卷調查調查人們對食品安全的了解。問卷回收率90%。
調查時間: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1日
調查對象:農貿市場小販,食品加工廠,普通消費群眾
三、調查結果及分析
根據調查顯示,我縣的居民民對食品安全狀況表示放心,表示部分品種不放心;的市民在采購食品過程中最關注的是食品安全性;的市民認為食品安全最大的隱患在生產加工環節,認為在餐飲消費環節,認為在流通環節。可見,雖然近幾年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市民對食品安全還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總體形勢仍比較嚴峻,食品安全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食品安全問題仍較突出。經過政府的規范和整治,食品案件多發的勢頭得到了遏制,但我縣食品安全隱患和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初級農產品(水產品)源頭污染仍然嚴重。工業“三廢’和城鄉垃圾污染以及水體嚴重劣化,致使農產品受到重金屬和有毒物質污染的問題仍不容忽視,有些化工廠還建在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附近,容易造成附近水域和土壤的工業污染,群眾反響比較強烈。同時由于尚未形成對農業生產者有約束力的科學用藥和安全用藥制度,農藥、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時間隨意性較大,不到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就采收上市現象尚有存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仍需引起高度重視。二是食品生產單位多為家庭作坊式經營,具有多、小、散的特點,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部分生產單位的生產原料和衛生條件無法保障,添加劑濫用使得食品安全存有重大隱患。據權威顯示,有關部門上半年檢測顯示,糕點類產品抽檢合格率只有40%;豆制品合格率極低,有較大安全隱患,第一季度全區抽檢豆制品10批次,合格率為0。三是流通環節經營秩序不夠規范,經銷農產品和食品的集貿市場、企業、個體戶大多缺乏必要的設施和規范的管理,出售過期或變質食品現象仍有發生。四是消費領域城鄉差異大,各種整治活動主要集中在城區開展,而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力量相對薄弱,致使大量假劣食品流向農村,農村食品安全形勢令人堪憂。同時餐飲業還存在餐具消毒不徹底、熟食操作不規范、流動攤點監管難等問題。
(二)食品安全監管合力還需增強。由于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難以保障食品安全執法工作。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滯后,人員缺乏,難以適應食品安全監管的實際需要;食品安全監管環節眾多,涉及的主管部門有農林、漁業、工商、貿糧、衛生、質技監、食藥監等單位,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也不夠完善,容易造成多頭管理或監管不力現象,致使有些問題監管難以到位,影響了食品安全執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基礎設施薄弱。食品安全監測量多面廣,但技術檢測工作滯后,食品檢測設備相對不足,檢測力量跟不上檢測需求。財政投入不足,執法裝備和檢測設施比較匱乏。另外,食品安全信息來源不足,食品市場是一個很大的市場,涉及的種類繁多,單靠單個部門的例行抽查,很難全面控制當前市場的所有食品質量。社會舉報、投訴和村居食品安全協管員制度是一個信息來源的途徑,但是當前食品類的舉報和投訴較少,協管員受知識水平和工作精力限制所反饋的信息也比較有限,況且所投訴、舉報和反映的問題多數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賬,難以做到事前把關。
(四)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一些農民對于農藥殘留問題認識不夠,群眾識別假劣食品能力較低,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費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對有些危害性估計不足,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條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約,有些無可奈何,抱著聽之任之的態度。另外,由于經濟、文化知識等方面的原因,不少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知識了解不多,特別是不少“新路橋人”購買食品時大多只看價錢,一味要求價廉而忽視物美,一些價低質次的食品成為主打食品,甚至成為部分兒童手中的美味。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三篇
因婚姻家庭與鄰里糾紛引發刑事案件的 統計分析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各種利益訴求引發的矛盾糾紛日益增多,刑事案件高發,維護和諧穩定的壓力日益增大.近年來,我縣因婚姻家庭與鄰里生產生活糾紛引發的xxx民轉刑xxx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在2009年至2011年6月份,大名縣因婚姻家庭與鄰里生產生活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至少造成38人輕傷,9人重傷,造成經濟財產 ...
對十一起涉農鄰里糾紛案件處理的調查與思考 承德縣檢察院 楊春光 段巖山 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落實檢察環節化解社會矛盾,我們采取個案調查分析的方法對承德縣檢察院2009年處理的11起發生在鄰里之間的輕微刑事案件進行調查分析,以期有利于從實踐方面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 一.涉農鄰里糾紛的基本情況 據統計,2009年,承德縣檢察院一共審查起訴有關涉農鄰里糾紛的輕微刑事案件11件15人.其中涉及侵犯人身 ...
xx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辦公室 關于印發《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 管理資料》的通知 各鄉鎮綜治辦: 現將《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印發給你們。請各鄉鎮結合實際,按照縣xx平安建設推進工作會議的要求,認真抓好規范化管理和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年9月6日 附:《xx縣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 xx縣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范化管理資料 主題標語:黨政重視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
??2010年03月29日07:12??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銀川3月28日電 記者潘從武 在最近5年,因婚姻家庭糾紛和鄰里生產生活糾紛引發的1995起刑事案件,至少給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區近8000個家庭帶來痛苦.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統計:2005年至2009年5年間,全區法院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22610件,涉及因婚姻家庭糾紛和鄰里生產生活糾紛引發的 ...
鄰里宅基地糾紛調解案 土地是人類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而宅基地則更是人民群眾基本的生存條件之一,這在廣大農村顯得尤為重要.xxx農村工作兩臺戲,計劃生育宅基地xxx,這句話反應出長期以來宅基地問題在農村工作中的重要性.一直以來,宅基地問題是農村社會各種矛盾的焦點和誘發不穩定因素的導火索,是我國農村生產生活中最復雜.最棘手的問題.隨著的深入實施,人 ...
鄰里宅基地糾紛調解案例 土地是人類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而宅基地則更是人民群眾基本的生存條件之一,這在廣大農村顯得尤為重要.xxx農村工作兩臺戲,計劃生育宅基地xxx,這句話反應出長期以來宅基地問題在農村工作中的重要性.一直以來,宅基地問題是農村社會各種矛盾的焦點和誘發不穩定因素的導火索,是我國農村生產生活中最復雜.最棘手的問題.隨著的深入實施, ...
民間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適用死刑的情形 民間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在殺人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刑事辯護律師要做好這類案件的辯護工作就應熟練掌握這方面的司法政策.<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xxx紀要xxx)規定,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xxx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案件有 ...
斗毆案件的性質與防治-以西邑鄉為例 內容摘要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的轉型時期,社會治安也日趨復雜.派出所作為社會治安維穩的主要部門,所接觸的案件也日益增多,西邑鄉也深受這種大環境的影響.結合我工作幾年來接觸的案件,我鄉斗毆案件主要分為1.鄰居.家庭糾紛引發的案件:2.社會轉型期矛盾引發的案件:3.未成年斗毆的案件.解決的途徑包括:1.加強落實各種法律.法規.解釋:健全和完善不規范的法律.法規及解釋. ...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四篇
為有效防范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全行安全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年度計劃。
1、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以保障經營安全為目標,以防范責任性刑事案件和事故為重點,圍繞全行中心工作,狠抓安全保衛檢查監督,積極實施規范化、精細化管理,著力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3、支行堅持安全保衛第一責任人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保衛工作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風險和隱患,確保了安全保衛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5、做好營業場所和自助銀行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培訓,加大自助設備巡查次數和力度,加強案件高發時段及夜間的巡查檢查力度,防范不法分子通過安裝假門禁、加裝測錄裝置攝像頭、張貼虛假提示等手段****客戶資金和暴力搶劫案件的發生。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五篇
抬頭寫:關于XXXX的情況說明(注:XXX是指你犯錯的情況)稱呼:正文(注:就是你為什么犯了這些個錯誤,說下原因,也就是為自己辯護下,當然,不是強詞奪理,而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后不再犯云云)事故說明人:你的名字日期關于交通事故情況說明范文如下:02月03日晚上19:30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橋下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續情況說明:事故基本情況說明:本人行駛汽車從中北路通過左拐立交匝道進入徐東大街,見一電瓶車逆向行駛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鳴示,同時向左側無車方向打方向盤,并緊踩剎車直至防抱死發生作用。
但電瓶車并未停止,并繼續逆向機動車道向前開,并無減速,直至發生交通事故。事后聞出電瓶車駕駛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經告知交警,且電瓶車無牌,無交強險。
電瓶車駕駛人事后說自己每天從此穿過馬路,一直沒事,將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對違反交通規則的事實毫無悔改的認識,令作為機動車駕駛者的我感到無奈。 事故后續情況說明:發生交通事故后,我作為駕駛者第一時間下車檢查電瓶車駕駛人的傷勢,并打開應急燈,叫隨車朋友在后方道路放上警告標識。
并在第一時間報案,通知交警前來查勘。在交警來后,我向交警闡述事情經過,并咨詢事故如何處理,在辦案交警的耐心指導下,將車鑰匙,汽車行駛證及駕駛證交給辦案交警,交警說先將傷者送至醫院,醫治傷者為先,明早再來事發地點處理相關事情。
因此我立馬并將傷者送至交警指定的鐵路醫院(鐵四院旁的武昌醫院)辦理了急診掛號、拍片以及住院等事宜,直至傷者住到病房并有醫生初步醫療處理,穩定了病情。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因為事發突然,時間匆忙,身上僅1000元左右現金,在墊付門診、拍片錢后無法湊足醫院辦理住院需要的2000元,而身上僅有的信用卡醫院也不同意刷卡支付。
為了不耽誤傷者病情,我特意從急診跑至住院部,找到外科二的骨科醫生及護士,說明了事情的經過,也講明了我們目前的難處,希望醫生先收留住院治療為先。醫生也特事特辦的趕緊辦理了住院手續,并為傷者進行了檢查,包扎,打上石膏,掛上消炎針,也已經穩定了傷者病情。
而我也等待家屬情緒穩定后想進行后續事情的溝通。但是,當傷者安頓好,傷者的親屬也陸續趕來,對我進行圍堵,非要我先拿出8000住院費再放我們走。
我已將身上現金全部套空也就剩下幾百元,我說留下我的車費,剩下的全部給你墊上,明早再補上,不耽誤傷者治療,但是傷者家屬并不領情,執意要我們弄8000元來,不然不肯放我走,并看我想走時沖上來推我小腹、胸口,將背包拉扯下來,導致我胸口疼痛。 無奈之下報警110,但是警察很客觀的說明要走法律程序,不能私自限制他人自由,但他們仍不肯。
從事發19:30到最后凌晨3:00,期間110報了兩次案,武昌大隊,派出所都去過,仍被對方威脅要跟蹤到家里。本人除了受傷后的無奈外,還深感恐懼,感到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因為受到交通事故的心里陰影及傷者家屬的威脅,本人內心極度不安,并感到極度恐懼。一晚都沒能閉眼休息。
因此本人希望委托親戚代為處理此交通事故。望警察同志理解。
謝謝!此致敬禮XX:XXX?2012年02月04日凌晨5點。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六篇
xxxXX鎮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x月x日
鄉鎮紀委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護群眾利益、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鎮黨委、政府按照縣紀委關于加強鄉鎮紀委查辦案件、充分發揮鄉鎮紀委職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辦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作為紀委的中心工作,認真分析鄉鎮紀委辦案面臨的形勢和特點,規范辦案程序,提高辦案質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一)健全組織機構。為加強對辦案工作的領導,鎮黨委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黨務干事為成員的鎮紀委案件查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調查組和審理組,將來信來訪、案件查辦、檔案資料管理、黨風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設等重點具體工作落實到每位成員身上,使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為鎮紀委辦案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統一思想認識。反腐倡廉工作是嚴肅黨的紀律,保護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在基層貫徹執行的重要手段。針對部分干部對反腐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紀委案件查辦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案件查辦會影響單位形象、影響經濟發展,以及存在的“經濟上,紀律讓”等現象,鎮黨委通過召開黨委(擴大)會、紀檢專題會、職工會、村社干部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七篇
刑事案件調查報告
【篇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審前調查報告】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審前調查報告
案 由 調 查 單 位
【篇2:刑事案件過失犯罪情況的調查報告】
二、交通肇事過失犯罪原因及分析 1
近幾年,過失犯罪案件數量的上升,主要是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針對這一現狀,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輛情況嚴重。
近兩年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戶購買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的數量急劇增加。但是,一些農民為了省錢不參加培訓,不辦駕駛執照,車輛不掛牌子,由于技術不過關,使這些二輪、三輪摩托車成為危機生命安全的馬路殺手。
2、因酒后駕駛,導致事故發生。
酒后駕車引發交通事故機率上升。近來,由于新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且國家大力度整治酒后駕駛,但部分人往往抱有僥幸心理,置交通法規于腦后,酒后神經麻痹,反應遲鈍,很難控制車輛,從而導致慘劇的發生。 3、因超速駕駛引起。
俗話說“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行車,特別是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地段常常有提醒車輛慢行的警示路牌。而一部分駕駛員由于過于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搶時間超速駕駛。尤其是大型貨車,行駛速度極快,造成對行人和其他車輛的威脅。 4、駕駛員經驗不足,導致危險增多。 2
近年來由于車輛不斷增加,駕駛員已不再是一種單純的職業,因而駕駛者的技術、經驗難以達到職業化的要求。如有些私家車主甚至沒有經過培訓便“自學成才”拿到駕照,有些出租車司機往往通過速成培訓而成,由于他們缺乏必要的駕駛經驗,一旦在駕駛中遇到緊急情況,往往會手忙腳亂,不能采取適當應急措施,造成事故的發生。
5、只重經濟利益,違章超載駕駛,非法搭載現象突出。 為追求經濟利益,許多駕駛員在裝載貨物時或搭載乘客時不按要求裝載,常常是超負荷、超規格進行裝載,把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拋于腦后,特別是農用車非法搭載乘客的現象尤為突出。 6、因被害人的責任導致。
2011年發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有12起案件是由于被害人無視交通規則亂穿馬路等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負次要責任。
三、建議及對策
(一)公正高效履行審判職責
1、快速進入刑事程序,嚴把審限關。
由于刑事案件具有其特殊性,嚴重性,構成過失犯罪即已經出現了損害結果。一方面,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和金錢損失,急需被害人賠償進行醫治和生活;另一方面,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刑事被告人 3
大部分已經被限制人身自由,為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正當權益,縮短審理羈押時間,我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及時審查案件情況。 2、合理配置辦案資源,提高辦案效率。
受理案件后,在三天內審查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決定是否使用快速審理模式審理。通過案件繁簡分流,使得辦案資源的投入和配置趨于合理化,可以在用較少的司法資源辦理大量的輕微刑事案件的同時,將更多的資源去辦理疑難、復雜及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件,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同時,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的辦案壓力,節約訴訟時間,從而達到刑事訴訟資源的最大效益化。 3、把握時機,注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
在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要牢固樹立調解意識,把民事調解貫穿于刑事審判始終。根據受害人和被告人具有對立情緒大的特點,引導被告人真心悔過,積極賠償;穩定受害人的情緒,使其理智表達訴求。調解不能急于求成,把握時機,適當的“冷卻降溫”,分析道理,耐心傾聽,允許當事人訴說委屈,釋放怨氣。調解時,有時雙方分開調解,有時一起協商,調解形式也是多種多樣,通過電話,聯系村委,親友勸說等。在制作調解書時,要做到賠償責任劃分合理,認定有據,賠償標準有規定明確。
4、根據案件情況,嚴格區分適用緩刑。 4
過失犯罪主觀惡性較小,對于有可能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所犯罪行情節較輕,認罪態度較好,悔罪表現較好,經審判委員會決定可以適用緩刑。當然,雖然過失犯罪主觀惡性較小,但是并不能因此適用緩刑過度。我院準確把握嚴寬相濟原則,綜合考量案件情節,慎用緩刑。
5、關注執行,確保賠償到位。
過失犯罪較多的是人身受到損害,受害人往往急需被告人的賠償進行醫療和生活。因此,被告人是否切實進行賠償,是刑事判決特別關注的考量因素之一。在刑事案件審理結束,進行宣判的同時,完成附帶民事部分的執行,定期回訪。
(二)做好法律宣傳工作
【篇3: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一、問題之概況
2004年1月—2007年10月,某市兩級檢察院共受理瀆職侵權犯罪線索 163 人,立案偵查 113 人,偵查終結106人,移送起訴90 人,決定提起公訴60 人,提起公訴后法院審結36人。在調研活動中,課題組對有關案卷進行了調卷查閱,與兩級院從事反瀆職
二、問題之剖析
(一)反瀆職侵權案件立案率低,四年平均立案率為。立案率低的原因主要是:1、瀆職侵權犯罪與貪污賄賂犯罪不同,貪污賄賂犯罪一般是“由人到事”,當檢察機關從公眾舉報或辦案中獲知某人可能涉嫌受賄、貪污、挪用等犯罪線索后,從其經手的經濟活動中較為容易查獲其犯罪事實。而瀆職侵權犯罪更多隱藏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由于當前我國普遍存在的政務不夠公開、透明,公共決策機制不夠科學民主化,公眾知情權難以保障等原因,除非在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或造成國家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情況下,才會“由事到人”,反查出其中可能涉嫌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由于對瀆職侵權犯罪的立案標準、案件類型、社會危害性宣傳不夠,加之此類犯罪較少直接侵害到公民個人的權益,故社會公眾對瀆職侵權犯罪了解不多,舉報熱情不強,支持查處的呼聲不高。3、瀆職侵權犯罪所涉及的新罪名較多,涉及諸如金融、環保、商檢、土地、質檢、林業、教育、文物、衛生、工商、稅務、海關等領域較廣,涉及專業知識較強,從而加大了發現和查辦此類犯罪的難度。形成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線索發現渠道不暢,案源相對缺乏,可查性較低等不利局面。
(二)反瀆職侵權案件偵查終結率(簡稱偵結率)低,四年平均偵結率為。主要原因是根據法律規定,涉嫌瀆職侵權犯罪的嫌疑人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大多具有較高文化和專業素質,不少還擔任著握有審批權的領導職務,有著較為盤根錯節的人脈關系。有的甚至還是某一方面或領域的專家或權威,具有深厚的行業或專業知識,通曉相關法律法規,其反偵查能力和對抗性很強。同時,由于現階段行政執法、司法活動和公共決策過程本身存在的責權不明、隨意性過大、規范性不強和相應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完善等原因,造成檢察機關立案后難以獲取直接證據,對案件事實的偵查活動也由于涉及專業領域業務性較強,決策過程復雜分散,而難以厘理其在之中所起的犯罪責任。加之如前所述,瀆職侵權犯罪行為多表現為在履行公務活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情形,其主觀惡性不強且又未收受個人“好處”,在現實生活中多與工作能力不強、政策水平不高、工作失誤、“好心辦壞事”等相混淆,有關領導和一些群眾認為對此以犯罪處理為之過重,為此對辦案人員說情打招呼或直接對檢察機關施加壓力、給予阻力的現象較為普遍,
造成檢察機關立案后難以深入查處和順利偵查終結。
附表1: (單位:人)
(三)反瀆職侵權案件決定提起公訴率(簡稱起訴率)較低,為 %。經調查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在偵查環節囿于偵查人員的能力水平所限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本身具有的查處難度較高等特點,致使所立案件經偵查查明的犯罪事實不夠清楚明確,犯罪證據不夠確實充分,難以達到提起公訴的標準,而只好做相對或存疑不起訴進行消化處理;二是司法實踐中面對社會各方面對辦案的壓力、阻力,對一些較為“敏感”的案件也往往做不起訴處理;三是反瀆職侵權偵查人員在證據收集方向、證明標準把握、證據證明力判 斷使用等方面不夠全面得當,有的案件經退回補充偵查后由于證據發生變化或滅失也只能作不起訴處理。
(四)反瀆職侵權案件提起公訴后法院審判結果呈明顯輕刑化、寬大化趨勢。在法院審結的29件36人瀆職侵權案件中,判處有期徒刑26人,處以拘役1人,免予刑事處分7人,其中宣告緩刑23人;宣告無罪2人。判處緩刑和免予刑事處分的占提起公訴后法院審結總人數的。而據自治區檢察院提供的數據表明,2003年至2007年6月,在法院已做出有罪判決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中,判決緩、免刑的占有罪判決總人數的。其主要原因是,1、瀆職侵權犯罪作為一種“不進腰包的腐敗”,難以引起公眾的憤恨,“加之對瀆職侵權犯罪的嚴重危害性,以及懲治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知程度還不夠高,相當多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被忽視、被容忍、被諒解”[1]。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對檢察機關查辦瀆職侵權犯罪不予理解和配合,對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橫加干涉,認為被告人僅是工作中的失誤或差錯,而往往以保護干部或片面強調保護地方利益或部門利益為借口,為其開脫責任而施加壓力,審判機關在人財物均受制于地方的格局下,往往屈從于領導指示而對瀆職侵權犯罪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2、刑法規定的瀆職侵權犯罪法定最高刑分別為三年到十年,較之其平均個案損失258萬元的嚴重損害后果[2],量刑明顯偏低,這為判處瀆職侵權犯罪被告人非監禁性刑罰提供了操作空間;3、刑法規定的瀆職侵權犯罪量刑標準不夠清晰,尤其是對如何適用“情節特別嚴重、應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具體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沒有明確權威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制訂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也存在著標準不清、操作性不強、罪與非罪界限不明等問題,不利于對瀆職侵權犯罪分子的嚴肅查處。此外,瀆職侵權犯罪的定罪證據多為言詞證據,缺少物證、書證等進行固定,一旦被告人或證人翻供,在無其它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未形
成證據鎖鏈的情況下,往往導致案件被宣告無罪。
附表2: (單位:人)
(五)檢察機關對反瀆職侵權案件提出或提請刑事抗訴率較低。2004年1月—2007年10月,該市檢察機關共對反瀆職侵權案件提出和提請抗訴3件,抗訴率為。法院經再審后,維持原判和發回重審各1件。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檢察人員存在只對宣告無罪的反瀆職侵權案件進行刑事抗訴,其它案件只要法院作有罪判決即達到工作目標的不正確思想,對所判刑罰是否恰當研究較少,法律監督不盡到位。另一方面,出于對案件事實證據和外部執法環境的綜合考慮,一些檢察機關對瀆職侵權犯罪被告人“法外容情”現象采以默許態度,較少予以深究。此外,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頒布實施之前,根據有關規定,官員被判有罪緩刑和免刑的,可以保留公職和工資待遇。鑒于瀆職侵權犯罪被告人多“因公犯罪”或“無心犯罪”,從其生活出路考慮也較少決意對明顯畸輕裁判進行刑事抗訴。
三、問題之應對
(一)加大對瀆職侵權犯罪社會危害性和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宣傳力度。根據現代法治理念和公權運行規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管的公共權力必須嚴格監督、嚴格制約,否則公權力濫用或不作為的結果將直接關系到社會群體切身利益的實現問題,關系到國家公信力權威的有力彰顯問題,也是實現社會和諧的關鍵所在。如前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在藥品監管工作中嚴重失職瀆職,“在全國范圍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未做認真部署,并且擅自批準降低換發文號的審批標準……致使許多不應換發文號或應予撤銷批準文號的藥品獲得了文號,其中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1]。再如我國礦難屢屢發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房價虛高不下、土地開發過度、食品衛生事故頻發,在其背后都隱藏著主管機關的失職瀆職犯罪行為。因此,“這個意義上說,瀆職是不揣腰包的貪污,瀆職之危害猛于貪污。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處長關福金說得更加到位:瀆職是社會不和諧的誘因”[2]。對此,各級檢察機關要結合學習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聯席會議和座談會、舉辦法制課、
上街設點宣傳,發放宣傳資料、組織瀆職侵權法律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向群眾講解瀆職侵權法律知識,剖析瀆職侵權犯罪典型案例,提高社會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并進一步增強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透明度,動員社會各界
監督、支持、參與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積極推進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工作深入開展。 (二)積極深入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信息稱,2003年1月到2007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351件35011人,共起訴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820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12392人。而僅2004年一年全國檢察機關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35031人,相比之下,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在法律監督體系中還處于薄弱環節。這其中既有瀆職侵權案件發現難、查證難、處理難和阻力大等客觀原因,也有檢察機關本身存在的反瀆職侵權部門人員少、裝備差,偵查能力不強、業務素質不精、執法水平不高,辦案中有畏難情緒,對瀆職侵權犯罪研究不夠等主觀原因,一些檢察機關領導干部也或多或少存在對反貪工作抓得緊、對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無所謂的觀念。為此,檢察機關必須高度重視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切實加強領導,不斷強化服務大局意識,以嚴厲查辦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突出辦案重點,嚴肅查處危害公正司法和破壞土地資源環境及涉及民生的安全生產、食品衛生、房屋拆遷、社保資金、醫療醫藥、教育管理、企業改革改制等領域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要結合瀆職侵權犯罪涉及領域廣、環節多,且主體均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特點,從改善民生、維護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入手,不斷拓展辦案視野,認真分析研究新領域犯罪和新手段犯罪,積極查辦涉及新罪名的瀆職侵權犯罪。要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既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辦案的力度,又始終堅持質量標準,做到相互促進、相互提高。在從嚴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的同時,也要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寬嚴有度,在依法區別對待中體現辦案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此外,各級檢察機關要落實反瀆職侵權檢察部門機構編制,加強人員和裝備配備,加強偵查策略和偵查技巧研究,通過在崗培訓、以會代訓、聽取專家授課等形式不斷強化反
瀆職侵權檢察人員的證據意識,提高突破案件的工作能力,促進公正、文明、嚴格執法。
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努力從源頭上防止此類案件的發生和蔓延。
(四)依法開展檢察監督。如前所述,包括瀆職侵權犯罪在內的職務犯罪案件在量刑時存在偏輕、偏寬的不正常現象,這不僅造成法律適用上的不平等和嚴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放縱了犯罪分子,有違刑罰公正的要求,而且大量耗費了司法資源,嚴重削弱了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影響力度,同時在社會上形成不良的價值引導取向,助長了瀆職侵權犯罪分子的僥幸心理和仿效心理,難以有效發揮刑罰的警示、懲戒和教育功能。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對裁判畸輕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要依法堅決地進行刑事抗訴。要防止刑事抗訴結果難以預料,如法院不改判即意味著刑事抗訴錯誤無效的消極思想。同時,檢察機關應推行開展量刑建議工作,在出庭公訴中對瀆職侵權被告人是否適用緩刑、免刑或從輕、減輕處罰進行分析和論證,并提出明確意見。審判機關也應加強判決書的說理性,通過判決書析理論證適用緩刑、免刑或從輕、減輕處罰的合理性與合法性,有效減少乃至杜絕因暗箱操作所導致的刑罰適用不當的問題。此外,檢察機關應加大對司法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審判人員徇私情、私私而徇私枉法的犯罪案件,以維護和保障司法公正,促 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有效實現。
(五)建議完善立法。當前我國關于懲治瀆職侵權犯罪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仍不夠完善,表現為主體不盡科學、罪過形式不甚規范、客觀方面有失妥當、罪刑處斷有欠均衡[1],造成實際操作難度大。刑法修改實施后,把瀆職侵權犯罪嚴格界定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并且對立案標準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隨之產生諸多問題,其一,法律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概念界定本身就不夠明確,易與國家工作人員相混淆;難以對涉嫌瀆職侵權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打擊面過窄;立法規定與司法實踐發案主體相沖突,如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主體,在司法實踐中一般為博物館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二,法律法規規定的一部分
瀆職侵權罪名的犯罪構成不夠清楚,如對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如何理解,雖然制訂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但在司法實務中仍難以細化,缺乏嚴密性和可操作性。且審判機關在適用最高檢司法解釋上也存在不同認識。其三,瀆職%c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八篇
關于初步核實情況報告
和調查報告的基本格式和寫法
調查報告是調查組對被調查對象的問題進行調查后,所寫的說明案件事實真相,提出定性和處理意見的書面綜合材料,是用文字形式表達出來的調查成果。同時,調查報告也是反映案件事實真相以及呈送領導報批的正式材料,是對被調查對象的問題作出處理的主要依據。撰寫調查報告是案件檢查工作程序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名辦案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業務要求,調查報告寫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對整個案件的處理。
在實際工作中,尤其是從一些地區或單位紀檢監察機關上報的有關案件調查情況報告看,還確實存在許多問題,需要進行規范。今天,我就案件調查情況報告的撰寫與報送需要規范的幾個問題,與各位領導和同志們共同學習和研究。
一、報送初步核實或調查情況的呈報函
上級交辦件,是指上級機關或者上級領導交給承辦單位辦理并要求報送辦理結果的案件或者案件線索。目前自治區紀委向所屬單位交辦案件主要通過三種渠道:一是信訪室以“內紀信字”、“內紀群字”發函,要求報告辦理結果;二是案件檢查室以“內紀_發”、“內紀_信”(直接發給主要領導同志)發函,要求報告結果;三是案件監督管理室以“內紀案督”發函,對交辦件進行督辦,并要求報告辦理結果。
(一)報送時限
自治區紀委對上級交辦要結果件的上報時限規定,承辦單位未進行立案查處的案件,一般應在收到交辦件后3個月內報告結果;立案調查的案件,可在6個月內報告結果。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應作出書面說明,可再適當延長。
(二)報送方式
凡要求報結果的案件,承辦單位在報送案件辦結報告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給交辦案件的具體部門或交辦函明確要求的部門或領導同志。上報材料應一式兩份(如屬中央紀委交辦要結果的案件,上報材料應一式四份)。2、案件承辦單位上報查結報告時,要以紀委、紀檢組、監察局(室)名義形成呈報函,并加蓋公章,不準用復印件上報。3、必須一案一報,不得一個呈報函同時報告兩個以上案件。4、原則上不得多頭報送,不得越級報送。堅持誰交辦報送誰,非特殊要求不得直接報送領導同志。
(三)呈報函的基本格式和內容
1、標題。關于對反映__(單位、職務)__(姓名)__問題調查(初步核實、初步了解)情況及處理意見的報告。
2、文號。如以紀委名義上報,應使用_紀案報[年份] __號,如以紀委辦公廳(室)名義上報,應使用_紀辦案報
[年份] __號。
3、主送單位。一般應直接報送交辦案件的具體的廳(室)。如果需要給其他部門上報,應另行文上報。
4、正文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核查工作的依據。即根據哪一級機關或領導的交辦或決定、批示要求,進行的初步了解、初步核實或者調查工作。
第二部分:核查工作的簡要情況。包括調查組的組成情況、核查的主要問題、核查的起止時間及工作的大體經過。
第三部分:核查結論。對于初步核實類的核查結論通常有三種:一是反映問題失實、未發現違紀問題或未發現舉報反映的問題。下此結論時,建議不要一律使用“反映問題失實”這樣的結論,有些問題是我們在核查中沒有查出來或暫時沒有發現,對于這種情況就應如實的反映我們核查的結果,最好使用“經核查未發現__有違紀問題”或“經核查,未發現__在__工作中沒有__問題”。二是反映問題部分屬實。三是反映問題屬實。對于部分屬實或屬實的,還應簡要說明處理情況。
對于立案案件的調查結論通常也有三種情況:一是有違紀問題并給予黨政紀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給予刑事處罰的。應說明主要違紀行為、經研究決定給予何種處分,以及何時移送司法機關給予了什么樣的刑事處罰等。二是有違紀問題但不給予黨政紀處分或給予相關組織處理的。應說明主要違紀行為、但違紀行為輕微,經研究決定不追究紀律責任,但給予何種組織處理等。三是銷案的。應簡要說明銷案的理由和審批情況。
第四部分:呈報單位對核查情況的處理意見。呈報單位
應對核查的問題或案件提出“我委同意調查組意見,建議了結、建議結案”或其他建議等具體意見。
(四)上報查結報告必備材料
一是對交辦要結果件進行初步核實或初步了解的情況報告。必備的材料有兩種情況:(1)失實了結件。附:初步核實或初步了解報告。(2)適當處理件。除附初步核實或初步了解報告外,還應附有關適當處理的文書,如書面檢查材料、批評教育材料等,如對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職務進行調整的,還應付有關文件或通知等。
對署真實姓名的舉報人,尤其是上訪人員,應將調查核實結果向其進行通報,聽取他們的意見,對不同意見應做出書面說明。這些情況也應作為上報查結報告的必備材料。
二是對交辦要結果件進行立案調查的情況報告。必備的材料應包括:(1)調查報告;(2)紀律處分決定及相關組織處理的文書;(3)錯誤事實見面材料及其相關情況說明;(4)與署真實姓名舉報人的通報情況及相關情況說明。(5)如移送司法機關并作出刑事判決結果的,還應附帶刑事判決書。
二、初步核實(初步了解)情況報告
在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除初步核實情況報告還包括初步了解情況報告,初步了解是為了提高初核成案率在初步核實前所采取的一種外圍調查了解方式,在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中沒有規定。
對違紀線索進行初步了解后,也應寫出初步了解情況報告,初步了解情況報告同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寫法上基本一
致,只是在調查結論和建議部分有所區別。初步了解的結果:一種是對初步了解的問題進行了結,一種是建議進行初步核實。經初步了解不能直接建議立案,不能建議采取“兩規”措施,也不能建議對被調查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或職務調整;實踐中,經初步了解后,可以對被調查人員進行警示性的談話或批評教育或作出檢查。
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簡稱初核報告,是調查人員對違紀違法線索進行初步核實后,向有關組織或領導寫出的書面報告。《中國xxx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紀檢機關受理反映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后,應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初步核實。初步核實的任務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否存在,為立案與否提供依據。初步核實后,由參與核實的人員寫出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紀檢機關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是作出立案決定的重要依據;是為被反映人澄清事實并了結違紀線索的重要依據;是對核實的問題作出結論和處理的重要依據。
初步核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標題;2、導語;3、被核實對象的簡況;4、反映的主要問題及核實情況;5、存在的疑點;6、處理建議;7、署名。
(一)標題。初核報告的標題要反映出對何人何問題的初步核實情況報告,不能籠統地寫成“初步核實情況報告”,也不能寫成“__調查報告”。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和調查報告是有區別的,只有立案件才有“調查報告”。初核報告通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九篇
××公司×年度財務決算說明書
×年度,我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好于上年。由于產品銷售收入和利潤增長幅度較大,成本費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企業經濟效益已呈現由低轉高的勢頭。現對本年財務決算情況和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生產經營和主要財務指標的實現情況
×年,由于我公司在完成技術改造的基礎上,生產出新型的產品等,工業總產值達到××萬元,比上年(××萬元)增長%;產品銷售收入達××萬元,比上年(××萬元)增加%;實現純利潤××萬元,比上年(××萬元)增加倍;可比產品成本比上年降低%。
二、利潤指標實現情況
×年,我公司利潤計劃為××萬元,實際完成××萬元,超過計劃%,銷售收入利潤率達到%,利潤增加的主要因素是:
1.因改型的產品在國內各地打開銷路,銷量增加,比上年增利××萬元。
2.范文寫作在我公司技術改造和產品改型之后,物耗減少,從而使成本降低××萬元。
3.外協加工部件一律改為自行加工,增利×萬元。
4.營業外收入增加×萬元。
以上4項共比上年增利××萬元。扣除因銷量增多、稅率提高形成的稅金增加和部分原材料價格調整、煤水電運費提價、各種補貼標準提高等減利因素××萬元,實現凈利潤××萬元。
三、成本費用情況
×年度全部商品總成本為××萬元,可比產品成本為××萬元,按上年平均單位成本計算為××萬元,下降%。
四、固定資產與流動資產的增減情況
1.固定資產
年末企業固定資產原值××萬元,凈值為××萬元。百元固定資產(原值)利潤率為%;百元固定資產(原值)利稅率為%。均比上年高出較多。
2.流動資產
本公司流動資產年末占用額為××萬元,比年初(××萬元)增加××萬元。周轉天數為天,比上年(天)加快天,比原計劃的天多天。但從總體上看,資金占用過多、周轉期過長的狀況,仍未很好解決。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年企業經濟效益雖好于上年,但公司過去遺留的滯銷積壓產品過多的問題,并未徹底解決,經過清倉壓庫以后,必將抵消一部分利潤。由于這部分虧損尚不能列入決算,故本年決算中,不包括這筆數字。
××公司
×年×月×日
案件的特點怎么寫范文 第十篇
關于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增加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著勞動力市場化和勞動關系多元化以及勞動者維權意識的增強,訴至法院的勞動爭議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筆者結合審判實踐,認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處理好此類案件,對建設和諧社會及維護社會穩定意義重大。
一、勞動爭議案件的特點。
1、政策性強,影響大。由于近幾年企業破產案件增幅較大,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及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交納問題容易發生糾紛,處理不好,極易引起勞動爭議糾紛訴訟。因企業破產引發的此類案件占總數42%。這類案件多數為群體訴訟,少者幾十人,多者上百人,且多數為年老體弱的老工人,在工廠工作了幾十年,退休養老問題解決不了,情緒很不穩定,到處上訪、纏訪,影響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正常工作,造成不穩定因素,影響很大。
2、取證困難,爭點復雜。由于私人企業老板規避法律,故意不與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也因為打工者法律知識的缺乏,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后,工人舉證困難。有的是口頭協議,但私企老板不承認,因沒有真憑實據,給案件處理帶來難度,此類案件占總數的30%。同時,此類案件爭議焦點復雜,如因履行勞動合同、開除辭退職工、工資褔利統籌、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等,案件時間跨度大,情況復雜,證據認定困難。
3、調解難,處理難度大。由于此類案件政策性強,影響大,舉證困難,爭點復雜,時間長,給案件調解帶來難度。同時,此類案件原告三人以上的占總數的37%,由于涉案人員多,情況各異,企業破產、改制情況復雜,給案件審理執行增加了難度。
二、解決勞動爭議案件的四點建議。
(一)寓教于審,做好訴訟引導
勞動爭議案件政策性強,除了勞動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外,還涉及大量的勞動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勞動者大多法律知識欠缺,而一些企業囿于自己的利益,對法律法規斷章取義,造成法律理解上的混亂,增加審理難度。因此,法官要在被動司法的前提下,擔當起法制教育的角色,引導當事人在正確理解法律涵義的基礎上理性地提出自己的訴辯主張,避免因請求不當而造成矛盾激化,增加訴訟成本,浪費司法資源。實踐中,我們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除了常規的提示訴訟風險外,還向當事人雙方提供涉案法律法規索引,耐心向當事人宣講和解釋法律,為順利解決糾紛打下了思想基礎。如王某訴某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資報酬與經濟補償金兩項總和的六倍賠償金,主要是因為該項請求源于原勞動部頒發的《違反<_____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規定,而本案屬民事訴訟案件,不應適用該辦法規定的賠償標準,我們遂向原告詳細解釋了法律適用的條件,并告知其可依法向勞動行政執法機關主張權利,使之主動放棄了過高的訴求,為調解此案創造了條件。
(二)分類梳理,把握爭議焦點
勞動爭議案件雖然法律關系相對單一,但爭議事項繁雜,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答辯主張往往有幾項、十幾項,而這些事項對應的法條、政策可能各不相聯;有的當事人訴訟技巧有限,提出的請求超越管轄范圍,甚至出現相互矛盾、訴辯不對應、缺乏內在邏輯關系等現象。法官應善于刪繁就簡,分類梳理,抓住主要矛盾,把握關鍵,整理歸納爭議焦點,引導雙方圍繞關鍵點舉證、質證、辯論。一般來說,勞動爭議案件應確定以下爭點:
1.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焦點是勞動合同的效力和違約責任的歸屬;
2.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焦點是決定的程序和辭、離的緣由;
3.因工資、保險、福利、統籌等發生的爭議,焦點是標準的確定和國家勞動政策的適用;
4.因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焦點是勞資雙方的從屬性、依附性和時間性等等。如在審理某信用社訴苗某勞動爭議一案中,僅被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就有九項,包括確認解除合同決定無效,安排工作崗位,補發工資、資金,支付補償金、賠償金,補繳社會保險金,補調工資級別,原告請求撤銷仲裁裁決等,而且涉及送達的方式和效力認定、仲裁裁決的時效爭執。但經仔細研究發現,該案爭執焦點一是原告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的合法性,二是仲裁時效的起算點。明確了糾紛的關鍵點,就能恰當調整審理思路,提高閱卷、庭審、評議的效率,及時、公正地作出裁判。
(三)掌握平衡,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案件的舉證責任分配問題,歷來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勞動爭議產生于企業內部,企業的舉證能力明顯優于職工,應由企業承擔舉證責任;一種認為應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我們認為,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法官應保持理性,拋棄情緒化的影響,依利益平衡理論,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平等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勞動法保護勞動者、促進勞動力資源優化配置的立法目的,同時也應避免追求形式上的平等,導致實質上的不平等。具體地講,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要按照勞動爭議的類型、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當事人占有 證據的情況、收集證據的能力等困素,合理確定舉證責任的分擔。例如,因解除勞動合同、企業開除、辭退、除名職工等發生的爭議,應由企業方負舉證責任,提供勞動合同、處理決定文本及送達回證、考勤記錄等材料;因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應由勞動者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辭職、離職理由的正當性;因工傷發生爭議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行為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因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和福利待遇等發生的爭議,用人單位應承擔舉證責任,提供工資冊或待遇發放記錄、規費繳納臺賬、調檔晉檔文件等材料。鑒于勞動者處于被管理的地位,在確定證據的證明力時,達到一般證明標準即可,而用人單位一方必須達到充足的標準。筆者認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具有實際上的不平等性,勞動者作為個體與組織嚴密的用人單位相比明顯處于弱勢,因此,在用人單位單方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法及其相關行政規章作出了比較嚴格的規定。根據勞動法理論,單方依法或依約解除勞動合同的采送達生效主義,不送達或者不按規定送達均對他方無拘束力。
(四)注重調解,及時化解勞資糾紛。
勞動爭議案件的雙方由于利益分歧,對抗性強,矛盾激烈,而且多為群體性糾紛,如企業改制、結構性調整引發的勞動爭議,涉及眾多勞動者的利益,處理不當,極易誘發上訪、鬧訪、群訪等不穩定因素。從審判實踐看,多數勞動爭議案件被判恢復勞動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具有延續性,單純判決結案可能激發新的矛盾,也容易造成判決難以執行。因此,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注重調解,把調解作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首選,從庭前、庭審、庭后三個階段多做當事人的勸和疏導工作,緩和雙方的對立情緒,爭取其互諒互讓,妥善解決糾紛。一旦調解失敗,應當及時判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引導勞資雙方依法建立和解除勞動關系,促進人力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社會和諧。
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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