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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精選5篇)
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 第一篇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采取兩個科目連續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筆試地點由州級考務組織部門綜合疫情防疫要求和考場承載能力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類。試卷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兩科考試,考試范圍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
本次考試不統一配發考試所必須的文具,考生需自帶考試文具。嚴禁將各種手表、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入考場。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特別說明:
(1)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2)醫療衛生類(E類)為合訂本,由考生按報考崗位的考試類別作答相應部分。
3.筆試成績公示
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 第二篇
2022-04-09
報名時間:2022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8:00
繳費時間:2022年4月22日9:00—4月26日24:00
打印準考證:2022年5月16日至開考前
筆試時間:2022年5月21日
??為加強文山州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全州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xxxxxx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xxx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的規定,經州人民政府批準,現將2022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具備《招聘計劃》要求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報考。
??(二)定向招聘的對象
??1.符合條件的駐文山州軍警部隊軍人隨軍家屬。
??2.符合條件的文山州內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3.符合條件的文山籍退役士官士兵。
??4.符合條件的文山州村委會(社區)優秀村干部。
??5.符合下列條件的云南省到農村服務基層“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高校畢業生: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簡稱“特崗教師”):2017年、2018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特崗教師”;2019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人員:2018年、2019年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三支一扶”人員;2020年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人員:2017年、2018年、2019年由共青xxx、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西部計劃”志愿者;2020年由共青xxx、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2年4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xxx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xxx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和所需專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要求詳見《招聘計劃》。
??6.報考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定條件為準。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7.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吸毒人員。
??10.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22年文山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實行統一筆試,分級面試,按計劃審批聘用。其中:筆試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州屬事業單位的面試由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縣(市)的面試由所屬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五、報名辦法
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 第三篇
1.各級財政供養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以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曾被開除的。
7.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吸毒人員。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 第四篇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請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6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2022年4月24日18:00至4月25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其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哪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招聘程序的資格,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
1.專業認定
(1)專業設置參照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參考職業教育、技工院校等專業目錄設置崗位招聘條件。
(2)所學專業名稱未在招聘計劃“專業需求”中時,報考人員查看教育部專業目錄,對照自己所學專業分類是否與崗位要求相同,或詳細咨詢招聘單位予以了解。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本人所學專業名稱,并在“主要所學課程或相關資格證書”欄填寫主要所學課程或相關資格證書。招聘單位根據填報信息,結合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崗位要求。
2.學歷認定
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是國民教育畢業生中的一種。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生源地或戶籍認定
生源地是指學生來源所在地。報考人員根據生源地或戶籍的所屬地判定是否滿足此項限制。生源地和戶籍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
(1)身份證號碼以“5326”開頭的,無論因工作或上學等原因導致戶籍發生遷移的,均認定為文山州生源,滿足崗位計劃表中“生源地或戶籍”欄為“文山州”的崗位要求。
(2)生源地和戶籍不屬于文山州內各縣(市)的考生,報考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21年12月31日之前辦結遷移手續并取得文山州各縣(市)戶籍,且在資格復審時戶籍仍在文山州各縣(市)。
4.畢業年份認定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所學專業”由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予以證明,多個學歷證書間的學歷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5.筆試加分認定
(1)按照《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州委《貫徹xxx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實施意見》(文發〔2006〕24號)精神,對我州的少數民族考生按照學歷層次予以筆試成績加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加3分,大學專科畢業生加分,中專畢業生加1分。符合加分的少數民族,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2)根據《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升學就業辦法》(文政發〔2005〕93號文件)規定,符合加分的優秀運動員,銀牌獲得者筆試成績加40分、銅牌獲得者筆試成績加30分。在資格復審時要求提交《文山州優秀運動員就業加分認定表》,文山州教育體育局負責加分認定,咨詢電話:0876—2190662。
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具備加分條件而未選擇加分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不具備加分而選擇加分的,按有關政策處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
文山事業單位公告范文 第五篇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xxxxxx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xxx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文山州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㈠招聘范圍
全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及增人計劃限額內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列入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范圍。
㈡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
三、基本招聘條件
㈠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xxx國籍;
2.擁護xxx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新進人員年齡為18-35周歲(1980年5月11日至1998年5月10日之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定條件為準。
8.生源地或戶籍條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內各縣(市)的,僅限2016年5月10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戶籍或文山州生源的畢業生報考。在文山州大中專院校就讀且戶口已轉入學校的2016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視為文山州戶籍,州屬及省駐文單位職工子女不受各縣(市)的戶籍限制,部分崗位對戶籍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規定的戶籍條件為準。
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財政供養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6年畢業生除外);
年以來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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